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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巒國小暨田埔分校

新竹縣尖石鄉秀巒國民小學114年度約僱人員(住宿生生活輔導員)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甄選)

新竹縣秀巒國民小學114年度約僱人員(住宿生生活輔導員) 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甄選)
壹、 依據:
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進用管理要點」辦理。
貳、 報名表件:
114年04月17起至114年04月24日上網公告,請自行至新竹縣尖石鄉秀巒國民小學官網、新竹縣教育局學校公告(https://eb1.hcc.edu.tw/edu/schpub/index.php)、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等網站查詢下載並以A4紙張影印填寫完整,不另售簡章。
參、 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一、 報名方式:一律採親自報名不受理委託報名 。請至本校總務處繳交報名文件(新竹縣尖石鄉秀巒村4鄰19 號)。逾時不受理,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之一備驗。
二、 報名、甄選時間:
(一) 第1次甄選
1. 報名時間: 114年04月25日(五)上午 08:00至0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2. 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3. 放榜:隔日於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學校公告區及本校網頁公布。
4.報到日期:待本校將相關甄選結果資料送府核可後另行通知報到日期。
5. 若第1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2次甄選。
(二) 第2次甄選
1. 報名時間: 114年04月28日(一)上午 08:00至0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2. 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3. 放榜: 隔日於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學校公告區及本校網頁公布。
4.報到日期:待本校將相關甄選結果資料送府核可後另行通知報到日期。
5. 若第2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3次甄選。
(三) 第3次甄選
1. 報名時間: 114年04月29日(二)上午 08:00至0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2. 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3. 放榜: 隔日於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學校公告區及本校網頁公布。
4.報到日期:待本校將相關甄選結果資料送府核可後另行通知報到日期。
5. 若第3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4次甄選。
(四) 第4次甄選
1. 報名時間: 114年04月30日(三)上午 08:00至0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2. 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3. 放榜: 隔日於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學校公告區及本校網頁公布。
4.報到日期:待本校將相關甄選結果資料送府核可後另行通知報到日期。
5. 若第4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5次甄選。
(五) 第5次甄選
1. 報名時間: 114年05月01日(四)上午 08:00至0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2. 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3. 放榜: 隔日於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學校公告區及本校網頁公布。
4.報到日期:待本校將相關甄選結果資料送府核可後另行通知報到日期。
5. 若第5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5次甄選。
(六) 第6次甄選
1. 報名時間: 114年05月02日(五)上午 08:00至0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2. 甄選時間: 當日上午10:0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3. 放榜: 隔日於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學校公告區及本校網頁公布。
4.報到日期:待本校將相關甄選結果資料送府核可後另行通知報到日期。
5. 若第5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6次甄選。
肆、 甄選名額、報到日期、聘期及差假:
一、 約僱人員(住宿生生活輔導員)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報到日期:俟甄選相關資料函報新竹縣政府教育局、新竹縣政府同意僱用後通知錄取人員報到。
三、聘期: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四、 差假及執勤時間依約僱人員請假規則及合約配合學校辦理相關業務‧
※正取人員未報到時,依本校通知備取名單依序遞補。
伍、 報名基本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且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二、 高中(職)以上畢業。
陸、 報名程序:
應附各項證件(請以A4規格製作列印並依序夾訂成冊)
一、 報名表及簡歷表1份 (附件1,請貼上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及註明聯絡電話)
二、 切結書1份。(附件2)
三、 簡要自傳1份(附件3)
四、 國民身分證明正反面影本。
五、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六、 經歷證件。(無則免附)
七、 相關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八、 檢具三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正本(良民證)。
(以上證件請於甄選當日攜帶正本進行查驗)
柒、 甄選地點:本校校長室。
捌、 甄選方式:
甄選方式以口試進行,時間約5-10分鐘,內容包含專業知識、工作態度及相關事項等,佔甄選成績100%。
玖、 公告錄取名單:
一、甄選程序完成後陳報新竹縣政府,逕於本校官網及新竹縣教育局-學校公告(https://eb1.hcc.edu.tw/edu/schpub/index.php)等處公告錄取名單,並電話通知後續聘僱事宜。
二、錄取人員應配合規定於提供以下體檢報告,體檢項目為①一般體檢項目②肺結核胸部X光檢查③傷寒糞便檢查 ④A型肝炎抗體檢查(含IgGIgM)。
三、受僱時應簽具切結書,僱用期間應遵守工作指派,勞保、勞退及健保依規定按月繳納。
壹拾、 工作內容:本校住宿生生活輔導及安全維護。
一、 住宿生資料建檔等文書作業。
二、 住宿生日常生活管理及床位安排。
三、 住宿生環境整理指導。
四、 住宿生生活教育輔導。
五、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壹拾壹、 工作時間
一、上班時間如有學生住宿:
(一) 每週一17:30時至翌日07時。(需督導住宿學生用餐及晚自習)。
(二) 每週二至週四17:30時至18:30、20:30至翌日07時。
二、候傳時間:每週二至週四18:30至20:30,如需臨時交派工作將給予加班時數。
三、視學校及學生需求增減其他交辦時段。
四、加班時數以補休方式辦理。
五、學期中及寒暑假期間學生無住宿時,得調整上班時間或辦理補、休假等事宜。
壹拾貳、 待遇:
僱用報酬依據核定本校之約僱人員僱用計畫表暨新竹縣政府中華民國114年2月21日府人給字第1144610186號函支薪。
(第一年服務月支報酬標準薪點230,折合金額新臺幣3萬5,351元整。如若服務表現優良,得依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辦理薪資晉級。)
壹拾參、 附則:
一、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官網及新竹縣教育局學校最新公告(https://eb1.hcc.edu.tw/edu/schpub/index.php)等處公告。
二、 如有不符甄選資格條件而隱匿實情者,經查證屬實,於錄取進用後亦應無條件解僱之;如涉及刑責應自負之。
三、 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如有補充及修正事項公布於本校網站,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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