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第1學期台灣眾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陳聰明先生獎助學金」申請
說明:
一、依據台灣眾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15年8月17日台鑫字第1150817001號函辦理。
二、獎助名額:各校不受限制,每名新臺幣1,000元整。
三、申請資格與標準:
(一)凡設籍於新竹縣之國小學生。
(二)未接受任何公家、私人獎助學金者。
(三)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無力繳交學雜費者(經導師認定校長核可者)。
四、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10月16日止。
五、申請注意事項:為加速撥款作業,請申請學校務必於115年10月2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檢附以下紙本資料至本局學管科承辦人,俾利辦理彙整,說明如下:
(一)領款收據正本(領據抬頭:陳聰明先生)。
(二)獎助學金辦法暨對口聯絡人表單:請務必完整填妥第九點各欄位,並將整張表單一併繳回,勿將「獎助學金辦法」及「對口聯絡人資料」分開繳交,以利後續彙整(附件1)。
(三)學生印領清冊正本(毋須學生簽名,附件2),表單下方逐級核章後,整張表單繳回;如表單欄位不敷使用,請自行列印使用。
六、檢附陳聰明先生獎助學金辦法暨學校對口聯絡人資料及印領清冊各1份。
一、依據台灣眾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15年8月17日台鑫字第1150817001號函辦理。
二、獎助名額:各校不受限制,每名新臺幣1,000元整。
三、申請資格與標準:
(一)凡設籍於新竹縣之國小學生。
(二)未接受任何公家、私人獎助學金者。
(三)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無力繳交學雜費者(經導師認定校長核可者)。
四、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10月16日止。
五、申請注意事項:為加速撥款作業,請申請學校務必於115年10月2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檢附以下紙本資料至本局學管科承辦人,俾利辦理彙整,說明如下:
(一)領款收據正本(領據抬頭:陳聰明先生)。
(二)獎助學金辦法暨對口聯絡人表單:請務必完整填妥第九點各欄位,並將整張表單一併繳回,勿將「獎助學金辦法」及「對口聯絡人資料」分開繳交,以利後續彙整(附件1)。
(三)學生印領清冊正本(毋須學生簽名,附件2),表單下方逐級核章後,整張表單繳回;如表單欄位不敷使用,請自行列印使用。
六、檢附陳聰明先生獎助學金辦法暨學校對口聯絡人資料及印領清冊各1份。
瀏覽數:
分享
